喜特麗 下載APP抽好禮 活動開跑囉
「喜特麗 下載APP抽好禮」活動辦法
一、主辦單位:喜特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二、活動目的:
為了讓消費者的生活更幸福,喜特麗利用科技和創新貼近消費者的使用需
求,開發專屬品牌APP讓服務軟實力再升級。特別舉辦「下載APP抽好禮」
活動(以下稱本活動),邀請您立即QRcode,立即擁有全部的喜特麗。
三、活動期間:
自民國(以下同) 107 年 08 月 01 日起至 107 年 09 月 30 日止。
四、活動對象:
凡活動期間內下載喜特麗APP,並於FB粉絲頁按讚、活動專區留言及下載
截圖的民眾,皆享有抽獎資格。
五、活動資格:
R活動期間內下載喜特麗APP。
R於「喜特麗•∴幸福生活mit∴•」粉絲頁按讚。
R粉絲頁活動貼文專區:留言「喜特麗堅持做最好」及APP下載頁面截圖。
R恭喜您!獲得參加本次抽獎活動之資格!
R歡迎公開分享活動貼文及邀請朋友一起參加。
六、活動獎品: 單位:新臺幣
獎項 |
獎品 |
市價 |
名額 |
拔得頭籌獎 |
喜特麗Hello Kitty 數位恆溫熱水器 |
16,800元 |
1名 |
香氣四溢獎 |
牛頭牌雅登歐式直身湯鍋22cm(雙耳)
|
3,200元 |
2名 |
溫暖人心獎 |
TIGER虎牌超輕量夢重力彈蓋式保冷保溫杯 |
1,750元 |
3名 |
福星高照獎 |
特力屋現金券 |
500元 |
5名 |
七、抽獎方式:
(一)活動結束後,將自符合活動資格之名單中抽出中獎者,本公司將以電腦
軟體隨機抽獎並錄影存證供參。
(二)活動期間內一個帳號僅有一次抽獎機會,重複留言亦同。
八、得獎公告:
(一)得獎名單將於107年10月05日前公佈於本公司粉絲頁及官網,並於公
佈日起至107年10月12日間由專人聯繫兌獎事宜。
(二)請得獎者於接到通知後3天內以私訊方式回傳「姓名、連絡電話、郵遞
區號、地址、E-MAIL」,如期限內未回覆,視同自動放棄並喪失得獎資
格,不另行通知,且不再重新釋出抽獎名額。
九、領獎作業:
(一)獎品將陸續於107年10月31日前寄送或指定安裝至得獎人所提供之聯
絡地址。
(二)『拔得頭籌獎」之Hello Kitty數位恆溫熱水器不含基本安裝費用、耗
材費及拆除舊有設備等相關費用,若因得獎者居家環境安裝限制導致需
要額外施工而產生之相關費用亦不包含於內,須由得獎者自行負擔。
(三)倘若『拔得頭籌獎』得獎者因家中環境不適合安裝此組產品,亦可選擇
喜特麗全系列強制排氣(FE)熱水器乙部做替代,不另補產品價值差額。
(三)獎項限抽出本人兌領,若放棄兌獎資格,獎項不得轉讓他人,亦不得要
求兌換現金。除『拔得頭籌獎』獎項得主,其他品項獎品不得要求兌
換喜特麗全系列產品;『溫暖人心獎』獎項得主亦不得要求挑色。
(四)若中獎人不願或逾期提供相關資料、未填寫贈品領取簽收單、未如期繳
納應繳稅額、因個人資料異動無法取得連繫或其他可歸責中獎人事由,
致無法完成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中獎人不得異
議。
十、注意事項:
(一)此活動獎品寄送地址僅限台灣本島地區。
(二)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抽獎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
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不合資格
者,由本活動工作人員直接取消抽獎資格。
(三)中獎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
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中獎資格。如因此
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中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
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四)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
淆或影響其他活動參加者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
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加者之活動參加資格。其他未盡事
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辦理,且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或修正。主辦
單位有權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及本活動內容之權利。
(五)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執行單位之事由,
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
執行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申訴或異議。
(六)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為新台幣1,000-20,000元(含20,000
元),中獎人須申報當年所得,中獎領取得依主辦單位需求填具報稅相
關資料,主辦單位將於年底寄發扣繳憑單予獲獎人。獎項價值若超過新
台幣20,000元者,中獎人依法需自付10%稅額(海外人士或不具中華民
國身分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予中
獎人,如果中獎人不願給付得獎商品之稅額,則視為中獎人自動棄權,
不具得獎資格。
(七)活動主辦單位保留審核、決定及變更獎項內容為等值其他商品之權利,
獎項以實物為準。得獎者不得要求更換獎項、折抵現金。
(八)活動如因不可抗拒之原因無法執行時,活動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
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並保有修改並認列解釋活動辦法之權利。
(九)中獎人同意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範圍內進行其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
利用。
(十)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辦理,且主辦單位保有認列解釋
活動辦法之權利,並有權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及相關內
容。
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事項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參與本活動消費者告知下列事項,請參與本活動消費者於參與本活動前務必詳閱。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 喜特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 蒐集之目的:作為參與「喜特麗 下載APP抽好禮」抽獎活動及後續相關程序之聯繫使用。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包括姓名、聯絡方式等個人資料中之識別類(具體項目則如本活動參與頁面及活動辦法內所列事項)。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或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需之保存期間。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廣告主、本公司委託機關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方式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本活動參與者了解,就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得向本公司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惟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本活動參與者應為適當之釋明。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本活動參與者請求為之。
6.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本活動參與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不足以確認本活動參與者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暫時停止提供本活動相關服務,若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7. 茲本人同意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e-mail)予英特數位有限公司,並同意英特數位有限公司得於所有產品銷售、活動參與、抽獎相關活動、資料儲存與整理、郵寄、稅務等用途蒐集、處理及利用(包括國際傳輸)本人之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均不受任何限制,並得委託第三人為前述之行為。
8. 本人了解就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依法得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等權利。